不要说央国企中,有这么一个特殊的群体,被称之为是劳务派遣。 他被很多人调侃为是,看似在国企,实际是在私企的特殊工种。 毕竟虽然在国企,但是好处基本都捞不着,各种坏事却一件也躲不开。
最近后台收到很多朋友的留言,特别是一些在一线岗位打拼的兄弟姐妹,问得多的问题之一就是:“律师,我们这种劳务派遣工,干着一样的活,凭什么待遇就差一截?这劳务派遣到底什么时候能取消啊?”
是指:劳动力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签订派遣契约,在得到派遣劳工同意后,使其在被派企业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。劳务派遣的特点是劳动力雇佣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,派遣劳动者不与被派企业签订劳动合同、发生劳动关系,而是与被派遣机构存在劳动关系,但却被派遣至被派企业劳动,形成“有关系没劳动,有劳动没关系”的特殊形态。